借阅者摘抄一般档案,须经本室人员同意,摘抄保密档案,本校工作人员须经立卷单位同意、外校人员须经馆长同意。
复印档案者,要经本馆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复印,复印保密档案,须经馆长批准方可复印。
未经本馆同意不得摘录、复印和翻阅其他与查阅内容无关的非开放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