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档案应何时归档
①学校党群、行政、财会、后勤服务等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
②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③各学院毕业生成绩总表和毕业照片(分班级),应在毕业生离校后一个月内归档。
④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全校性重大活动,应在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归档。
⑤突发性事件形成档案,在事件结束后,即时归档。
(2)归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立卷部门整理好案卷,学校档案馆派人检查合格后,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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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指导与综合业务室:010-62512934 藏书馆101室 保管利用室:010-62511167 藏书馆109室(科技档案);010-62512968 藏书馆101室(文书档案)
红色资源开发室:010-62512968 藏书馆101室 学生档案管理室:010-62511703、62513219 崇德楼东楼505室(学生人事档案);
010-62512847,藏书馆107室(学籍、档案证明材料等);010-62512941,综合服务中心48、49号窗口(学籍、档案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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