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政审查阅档案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5-04-08编辑:档案馆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 

寒暑假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

中国人民大学崇德楼东楼 505

联系电话

010-62511703

申请主体

就业单位,须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老师前来查阅。在校生(准毕业生)、毕业生仅阅读本告知单以了解政审流程

阅档流程

毕业生就业政审查阅档案所需提供的材料(两种方案均可):

A.用人单位介绍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各1份(用人单位介绍信无固定格式,需体现查档人信息和被查档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出具)

B.用人单位介绍信空白处加盖毕业生所在学院公章(注明毕业生学号)

档案摘抄

1.摘抄文字内容必须与档案材料完全一致

2.若要求加盖人事档案专用章:需逐条摘抄,然后要逐一注明此摘抄是摘抄自某年某月某材料,切忌所摘抄的文字内容为通篇摘抄后的组合

特别说明

就业政审表盖章或签署意见一律找学生所在学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