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政审查阅档案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8-11-23编辑:档案馆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 

寒暑假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

中国人民大学崇德楼东楼 505

联系电话

010-62511703

申请主体

就业单位,必须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前来查阅。在校生(准毕业生)、毕业生仅阅读本告知单以了解政审流程

阅档流程

申请主体持单位介绍信(需加盖毕业生所在学院公章并注明被阅档学生学号、姓名等信息)或毕业生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被阅档学生学号、姓名等信息)到场查阅档案

档案摘抄

1.摘抄文字内容必须与档案材料完全一致

2.若要求加盖人事档案专用章:需逐条摘抄,然后要逐一注明此摘抄是摘抄自某年某月某材料,切忌所摘抄的文字内容为通篇摘抄后的组合

特别说明

就业政审表盖章或签署意见一律找学生所在学院处理


外调政审时,须由审批单位在原始政审阅档介绍信上批注并加盖公章。

1、一般外调由党委组织部审批;

2、有关安全保卫方面的外调由保卫处审批;

3、有关毕业生分配方面的外调由招生就业处审批。

人事外调政审流程.jpg

办公地点:崇德楼东楼505 人事档案室   联系电话:010-6251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