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补充人事档案特别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8编辑:档案馆

毕业生人事档案当中应有的各层次报考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在生成时均只有唯一的一份,只存于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中,学校档案馆留存的仅是毕业生学籍档案,没有上述属于人事档案内容的各类信息表。

根据工作经验,现把学校所存学籍档案中可作为人事档案上述信息表的补充证明文件列出如下,请补充上述各类信息表的毕业生咨询本人当前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补充如下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本单位的补档要求。

1.高考录取底表、研究生(学术硕士、部分专业硕士、博士)录取底表作为本科/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学生登记表的补充证明;

2.含毕业证书编号的本科成绩单作为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的补充证明;研究生(学术硕士、部分专业硕士、博士)的毕业证书发放表作为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的补充证明;

3.同等学力硕士无报考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只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表/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文件名称视具体情况);

4.学籍档案当中没有学年鉴定表这类证明就读期间表现的材料,只有成绩单等学习成绩材料可作为就读期间的学习记录;

5.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只有录取底表、总成绩表和毕业生备案表三种档案材料;

6.网络学历教育毕业生请电话联系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部010-82500808。

疫情防控期间,可发送个人档案材料申请邮件到dag@ruc.edu.cn,请在邮件附件当中上传身份证人像面照片、手持身份证半身像照片、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照片(仅做学籍情况核实之用),请在邮件正文清晰描述所需文件名称,并留下可接收纸质文件快递的联系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我们将以顺丰快递货到付款的方式邮寄给申请人。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请注意还需要在邮件正文描述基本学籍情况(就读专业、学习起止年份、学年制或学分制)及就读站点。

档案馆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