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关于变更出国用相关档案证明业务办理地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编辑:档案馆

为实现广大师生办事“只上一个网、只进一扇门”,简化优化广大师生办事流程,目前,学校综合服务中心(崇德楼北侧,原1958西餐厅)已正式成立并投入使用,档案馆拟将以下业务迁往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1、办理出国用中文、英文成绩证明

2、办理出国用中文、英文学历学位证明

3、办理出国用中英文高考成绩(高考录取花名册)证明

4、办理出国用英文四六级成绩证明

5、申请出国材料封装

自10月14日起,以上业务请前往综合服务中心档案馆窗口(20、21号)办理。同时,综合服务中心自助打印区增设两台中英文学籍档案证明自助打印机,原设置于藏书馆一层的四台中英文学籍档案证明自助打印机可照常使用。

人事档案政审及转递相关业务请前往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办理,办公地点:崇德东楼505,电话:62511703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