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发布时间:2019-05-08编辑:档案馆

1.依据有关规定,我校2019届毕业生档案将在7月中下旬通过“EMS大学生档案专递通道”转递。请每位毕业生在学校就业网录入转递信息时务必严格按照EMS标准快递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包括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地址、邮编、档案接收人、档案接收人联系电话、毕业生本人联系电话),不得遗漏,否则档案将无法转出。

2.如错过毕业生档案集中转递时间的同学、后期签约或改派的毕业生,请在9月份开学后去学校就业办领取“户档迁转介绍信”及“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室(崇德东楼505室)转递档案,暑假期间无法办理档案转递。注:务必在“户档迁转介绍信”上将所列各项内容准确、逐一填写,切忌漏填。

3.如需自取档案,请毕业生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于6月28日之前告知学校档案室,用人单位持人事部门介绍信于九月中旬到学校人事档案室取档案。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得由本人携带。

4.档案发出后,EMS会陆续向毕业生本人预留电话号码上发EMS运单号信息,请保持电话畅通。抑或关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查询EMS运单号信息。请各位毕业生务必在档案转出两个星期之内向档案转寄单位落实档案是否成功转递。

人事档案室联系电话:62511703

地点:崇德东楼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