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档案转递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学院要归档相关毕业材料。
(2)毕业生正确完整填报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中“档案信息管理”模块的转递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办理档案转递。
“档案信息管理”模块中需填写的档案转递信息包括:档案转递类型、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邮编、档案转递联系人/联系部门、档案转递联系电话,以及其他字段信息。档案转递信息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档案能否被顺利接收,请同学们务必填写准确。
特别注意:填报了“毕业去向登记与网签”模块≠填报了“档案信息管理”模块。“档案转递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名称”,需确认实际接收档案的机构。
2. 毕业生是否需要确认档案接收单位有保管人事档案的资质?
需要!档案转递前,毕业生须与接收单位联系确认接收单位是否具备人事档案管理存档资质,严禁向无存档权限机构转递人事档案。
3.学校如何根据毕业去向转递档案?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考(保)到外校读研的毕业生同学在填写“档案转递单位名称”一栏时务必将所有信息填写完全(如: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党委)。
暂未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暂存两年。
出国(境)留学毕业生的档案,一般情况下转递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转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4号,档案转递单位邮编:100020,档案转递单位收件人:留学人员档案室(留服雅宝路库房),收件人联系方式:010-62677800,网址:http://zwfw.cscse.edu.cn,须先在线申请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调档函,并将有条形码的调档函下联贴到档案袋上才可以转递档案)或者户籍所在地人社局(人才中心)。
4.暂时没有合适的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把档案寄给自己吗?
绝对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5.什么时候开始毕业生档案转递?
通常在毕业典礼结束后1—2周内陆续开始转递,具体安排会另行通知。
6.如何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查询方式有两种。档案转递后,EMS会陆续向毕业生本人预留手机号码发送EMS运单号信息,该信息是群发信息,可能会被自动判定为垃圾短信拦截,大家未收到通知信息时可查看被拦截的短信。另外,可登录微信小程序“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实时查询。
7.档案转递后,需要及时确认接收状态吗?
需要!学生档案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建议同学们要在档案转递的1个月内确认档案转递情况,确保档案接收单位正常接收到本人档案。如有问题,可通过邮件dag@ruc.edu.cn或办公电话62511703与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室联系。
8.手机号码填写有误或中途更换会影响档案转递吗?
毕业生在档案转递信息中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是档案转递中与本人联系的唯一方式。每年都有毕业生填写手机号码时填错数字,或是本人未确认档案转递情况即更换手机号码,造成档案转递中出现问题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在此,再次提醒毕业生同学,一定要保证本人手机号码填写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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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512847,藏书馆107室(学籍、档案证明材料等);010-62512941,综合服务中心48、49号窗口(学籍、档案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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