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6-04-29编辑:档案馆

4月28日,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签署合作备忘录,以红色基因滋养育人沃土,以档案之力服务强国建设,共同书写校馆协同、以史育人新篇章。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中央档案馆馆长、国家档案局局长王绍忠,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水泉出席,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馆长钟兰芳、中央档案馆档案资料利用部主任朱敏代表双方签署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将重点围绕华北联合大学、北方大学、华北大学三个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源,进行会同审核、开放鉴定,在挖掘红色档案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建构中国自主的档案学知识体系等方面深化合作,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马怀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中国人民大学时强调,要加强校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和研究,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党创办人民大学的故事。长期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央档案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人才涵育、科研攻关、史料传承、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本次签署备忘录,更是双方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携手服务国家战略的积极行动。中国人民大学愿与中央档案馆一道,聚焦档案育人,讲好更多红色故事,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聚焦档案强研,贡献更多学术智慧,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档案学知识体系;聚焦档案资政,拿出更多务实良策,让档案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焕发时代光彩、在资政建言中彰显独特价值。期待以此次合作为新起点,守护好红色根脉、传承好历史文脉、担当好时代使命,共同书写校馆共建新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王绍忠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是新中国档案教育事业的开创者,与中央档案馆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良好合作基础,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既是馆校协同、推动档案开放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中央档案馆愿与中国人民大学通力协作,稳慎推进档案开放利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会同审核、开放鉴定各项工作;深入挖掘档案资源内在价值,加强中国人民大学校史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聚力培养高素质档案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档案学科建设,着力培养更多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期待双方牢记“国之大者”,共同为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与中央档案馆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联系。1952年,时任中央档案馆筹备处副处长的吴宝康同志受组织委派,到中国人民大学主持创办新中国第一个档案学专业,正式开启了新中国档案高等教育和现代档案学研究的历史。

1959年10月,中央档案馆正式开馆时,吴玉章老校长应邀出席,奠定了双方协同发展的深厚友谊。

(1959年10月,中央档案馆开馆,吴玉章老校长应邀出席)

(吴宝康在给学员上课)

中央档案馆曾向中国人民大学提供1949年毛泽东同志同意中国大学设在北平的电文手稿、刘少奇同志关于建立中国人民大学的请示,和1950年周恩来同志签署的政务院同意任命吴玉章为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的命令等珍贵档案,为中国人民大学发展历程的重要节点提供宝贵资料。

长期以来,双方在档案开发利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了务实合作,共同助力完善档案学人才培养体系,共同参与国际档案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项目等。

近年来,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中国人民大学“多模态档案保护与开发实验室”入选首批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多名教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起草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党政办公室、国内合作办公室、中共党史党建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和中央档案馆档案资料利用部、档案资料保管部、档案资料保护部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编辑 : 易燕仙

责任编辑 : 赵禾

来源: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