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人证书利用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8-11-27编辑:档案馆

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

寒暑假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1

联系电话

010-62512968

申请主体

校内各机关部处、学院工作人员

提交材料

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中国人民大学法人证书使用签批单》并填写

办理流程

申请主体持相关材料到场办理

办理时限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

特别说明

1.中国人民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党政办公室、学校档案馆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由党政办公室提供,请前往综合服务中心(原1958餐厅)党政办公室窗口办理,联系电话62516631

3.因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原件和电子版的单位,持签字盖章后的签批单到档案馆文书科(藏书馆 101室)办理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后应立即归还,不得转借或挪作他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人证书使用签批单